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采购无纸化办公及电子卷宗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北京八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北旺西路**号院东侧A楼**** | **9,**9.**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八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档案管理服务 | 平昌县人民法院采购无纸化办公及电子卷宗服务 | 完全响应服务范围的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可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不超过2年)。采购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志华(采购人代表)、董娟、何文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代理费按三年总预算参照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以转账方式定额收取人民币****.**元(大写:柒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金宝大道4段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蓝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丰泽园B区F2-3-1号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3
四川蓝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