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新津区石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博物馆 | 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号 | 1,**5,**0.**元 |
合同包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钰诚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3号2栋3层3号 | **3,**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博物馆)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可移动石刻文物(碑刻)保护修复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成都钰诚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可移动石刻文物(碑刻)保护性设施服务 |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内完成 |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颍(采购人代表)、赵敏、陈爱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文号:********************[****]****3。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包1:1,**2,**0.**元;采购包2:**8,**0.**元。
3.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包1:1,**2,**0.**元;采购包2:**8,**0.**元。
4.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纯阳大道**3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兴园3路5号4层1号(金控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8-********
四川祺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