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沿河农村污水整治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年8月1日-****年8月5日
大宁县沿河农村污水整治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日历天) |
| 1 | 山西诚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0日历天 |
| 2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0日历天 |
| 3 | 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诚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段康文 | 晋**************** |
| 2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程慷 | 豫************ |
| 3 | 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石龙 | 晋****************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山西诚鼎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2 |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3 | 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
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众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邹宏伟、**********9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下午**:**-**:**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宁县水利局(联系电话:****-******1)。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大宁分局
地址:大宁县昕水河
联系人:冯振国
电话:**********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南路
联系人:邹红伟
电话:**********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