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数字电视传输服务(智慧医院)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7号 | **2,**0.**元 | 数字电视传输服务(智慧医院)采购项目(单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市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电视服务 | 数字电视传输服务(智慧医院)采购项目 | 采购数字电视传输服务(智慧医院) | 支持通过网络传输电视直播信号、直播电视节目等;支持智能电视为住院患者提供报告结果查询、每日清单查询、住院宣教等服务。 | **月 | 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采购要求及国家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损坏、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采购要求的材料和设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纯芬(采购人代表)、梅涛、陈文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项目成交(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规定下浮**%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执行。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按照上述第1条规定标准收取的服务费不足代理服务成本价的,最低收费为:****.**元/次。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资阳市车城大道三段**6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8-********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