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秋季-****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防近视作业本(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四川望龙印务有限公司 | 大英县蓬莱镇交通下街**6号 | **3,**6.**元 | 防近视作业本(**开,内芯**页)(单价):0.**元 防近视作业本(**开,内芯**页)(单价):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望龙印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本册 | 防近视作业本 | 望龙 | **开, 内芯** 页 | 1(批) | 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成健、陈瑜(采购人代表)、陈思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柒仟壹佰元整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注:①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约定足额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视为供应商虚假响应,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②代理费收取方式:银行转账;户名: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新区支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补充主要标的信息:品目号:A********、 品目名称:本册 、采购标的:防近视作业本、品牌:望龙、规格型号 :**开,内芯**页、数量(单位):1(批)、 单价(元):0.**元。2、采购监督机构: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人:卢玲;联系电话:****-******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兴隆路**附**号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7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