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恒弘利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号附1号 | 1,**7,**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恒弘利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教学仪器 |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建设 | 赛默飞、嘉鹏等 | Biomate**0、****-B-II等 | 1(批) | 1,**7,**0.** | 1,**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国(采购人代表)、杨秀莲、张绍兰、钟思阳、王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8-********、**8-********、**8-********;
推荐意见说明:“四川恒弘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梁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态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紫外分光光度计1”为同品牌“赛默飞”;“四川态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楠希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光学显微镜”为同品牌“尼康”。故按照招标文件总则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 ** 号 1 栋 1 单元 ** 层 1、2 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8-********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