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YZB[TP]******3
二、项目名称:福鼎市人民法院白琳人民法庭审判用房智能化工程及跨网融合法庭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州胜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A区**号楼1层 | **2,**5.**元 | **2,**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审判用房智能化工程):
工程类(福州胜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 审判用房智能化工程 | 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施工范围 | 完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施工工期 | 项 | 李雄 | 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闽****************) | **2,**5.**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动员 |
| 评审专家: | 王日明 、 谢冬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成交金额在**0(万元)及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邮箱:****。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审判用房智能化工程: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鼎市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玉龙北路**6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2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梅光
电话:**********9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