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森林防火智能卡口系统和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 | **6,**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消防设备 | 长宁县森林防火智能卡口系统和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 大华等 | DH-1C C****S3-D等 | 1(项) | **6,**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强(采购人代表)、车祥、刘文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号)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7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林业和竹业局
地址:长宁镇竹都大道三段**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中诚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宋家坝工业集中区双诚公司2号楼4-1、3号楼4-1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6
宜宾市中诚恒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