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NTJD-G****-****
二、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川姜镇卫生院等五家卫生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南京医药苏州恒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MA**C**U**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永方路2号**号房**1室 | **(均分制)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彩超 数量:5台 单价:******.**元/台 总价:******0.**元/5台 其余信息详见合同公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金国、邢清建、李益雷、姜圣军、曹金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
单位地址:null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号3栋2楼
联系人:俊达通州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俊达通州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