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T(7-9)-9(F)8-9、**、**、**、**、**、** | **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餐饮服务 |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本项目是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自助工作餐,会务用餐、培训用餐及接待用餐的劳务服务,至少包括餐品制作、就餐服务、环境卫生、餐具洗涤消毒、垃圾处理清运,以及配合采购人拟定物资采购计划、货物验收和搬运、存放、库管有关事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食堂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遇采购人机构编制改革,办公场所搬迁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江(采购人代表)、万玉敏、安玉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9文件,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计取。采购代理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在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
2.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0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层;项目咨询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9号广电大厦**楼
联系方式:1.项目电话:**8-********;2.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 电话:**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查晓玉;2.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1.项目电话:**8-********;2.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 电话:**8-********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