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 | |||
| 公示名称 |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商改工地块(地块一~地块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年7月**日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分得分:**.0分;技术部分得分:**.**分;报价得分:**.**分,评分总分**.**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惠州市道路桥梁勘察设计院,商务部分得分:**.**分;设计技术部分得分:**.0分;投标报价得分:**.**分,评分总分**.**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分得分:**.0分;勘察设计技术部分得分:**.**分;投标报价得分:**.**分,评分总分**.**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1.**0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工期 (交货期) | 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期限为**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添俊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 (编号:************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道路桥梁勘察设计院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1.**0%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工期 (交货期) | 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期限为**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徐瑶琳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 (编号:************4)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费率:1.**0%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服务及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工期 (交货期) | 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期限为**天。签订设计合同后5天(日历天)内提交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天(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天(日历天)内提交整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沈兴调 | 资质资格 | 高级工程师 (编号:W******6)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东源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东源县华丰路与东源大道交叉口南**0米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潘先生 | 联系电话 | ****-******8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东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3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城建设路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7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7月**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招 标 人:东源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潘 生
电 话:****-******8
代理机构: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9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 生
联系电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