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长春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服务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用于长春考区****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服务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与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年-****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服务项目协议》中的第三条考前服务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及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为本年度机考提供相关服务。”因此,长春市司法局只能交由深圳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相关考务服务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一期5号楼3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四、 其他 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长春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号
联系电话: **********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谷晓辉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0号
联系电话: ****-********
六 、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