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城市价值推荐地铁宣传活动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蜀汉路**8号 | **9,**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广告宣传服务 | 城市价值推荐地铁宣传活动 | 城市价值推荐地铁宣传活动等 | 1、9、**号线换乘站(孵化园站)站点立柱、玻璃贴、包柱灯箱广告宣传不少于2周。其中,站点立柱不少于**根,玻璃贴不少于7段(双面),包柱灯箱广告不少于4根(单面)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9月**日前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景照片报告(应详细记录广告的实际展示情况)、每阶段灯箱宣传广告发布清单等,并结合采购人现场抽查进行履约验收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德刚、罗琳、蔡汝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扣除专家劳务报酬后作为最终代理费,专家劳务报酬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川财规〔****〕6号)执行。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收款单位: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成都银行交子大道支行银行账号:****************开户行行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6;
2、预算品目:C********广告宣传服务 ;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
4、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S1区**层****、****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若清、郑子钧、蒋德林、陈城、刘燕、敬芸芸
电话:**********5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