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简阳市平武镇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聚清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贾园路北段**9号2层(属贾家中小企业园) | **3,**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聚清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路灯 | 太阳能路灯 | 华福莱 | HFL-DLD-**LO | **4(套) | 1,**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俊华、李曦、许清秀、周建英、倪尉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0,预算品目:A********路灯,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方式:交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成交人需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合规等额 正式发票作为支付结算的凭据 ,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 同总金额的**0.**%
3、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共**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标日期:****年7月**日。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平武镇人民政府
地址:简阳市平武镇柴市街**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裕路**1号2栋2单元D座**8
联系方式:**********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4
四川川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