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合同编号:E**********************
新疆金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方于****年**月**日所递交的新和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三期)(EPC总承包)监理标段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你方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大写:柒拾伍万陆仟元整)
工期:**0 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路峰证书:**********1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5日内到新和盛河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与我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新和盛河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刘世先 (签章) 法定代表人:何川 (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