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未结案卷卷宗智能保管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恒铸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4层**3号 | **7,**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未结案卷卷宗智能保管柜):
货物类(成都恒铸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副柜改造 | 恒铸 | / | **(个) | **0.** |
| A********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智能卷宗柜主柜 | 恒铸 | **** mm (高) ***0 mm (宽) ***5 mm (深) | **(台) | **,**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春霞、姚晓清、李宏轩、张丽亚、代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6 ];
二、采购预算:******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监督部门: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正西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E2)1-3-**2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呼先生
电话:**8-********
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