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壶镇新型城镇化项目—文化创意孵化基地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缙招标JS****-**
招标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7月**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彬****-******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1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 | ********5.** | 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初步设计优化方案经招标人确定后**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并提交发包人审核。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 陈帅 |
| 2 | 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方) | ********5.** | 谢飞 | ||
| 3 | 正达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方) | ********5.** | 张陈波 | ||
| 4 | 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方) | ********6.** | 樊江 | ||
| 5 |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人)、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成员方) | ********5.** | 马近博 | ||
| 6 |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浙江晟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 | ********5.** | 方文将 |
公示时间:****年7 月** 日至****年7 月**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3
公示单位: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7 月** 日****年7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