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SY[DY]******2-1
二、项目名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 | **7,**0.**元 | **7,**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服务类(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服务 | 福建省 | 按采购人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项 | 采购人验收合格 | **7,**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王丽娜 |
| 评审专家: | 林晓铿 、 李松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算后,下浮**%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服务费开户行:单位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银行账号:**************。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该供应商资格部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资格评审后,协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组织协商;协商过程中未对采购文件的主要技术要求进行变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娟、赵诗玥
电话:****-********
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