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ZC-******-WJZX-D****-****
二、项目名称: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政法委员会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调解协会 | ********MJ******0W |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江厍路**8号 | / | ******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政法委员会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服务范围:为增强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量,根据甲方下属单位吴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区矛调中心)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名专职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接受区矛调中心统一调配使用,主要从事人民调解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男性**周岁以下、女性在**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具有法律专业或调解工作经验。接受采购人统一调配使用,主要从事人民调解服务。 服务时间:贰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招聘结束并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起算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玉山、王琛、汪之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0万元以内1.5%、**0万元~**0万元以内1.1%、**0万元~****万元以内0.**%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零玖佰贰拾捌元整。(¥****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吴江区开平路****号吴江大厦
联系人:杨炎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吴江市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0号2幢-****
联系人:倪卫林、倪双双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卫林、倪双双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