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SY[GK]******2
二、项目名称: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技术帮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0号核应急指挥中心5至7层 | **2,**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技术帮扶):
服务类(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服务 | 福州市:闽侯、闽清、永泰、罗源、连江 三明市:尤溪、将乐、泰宁、明溪、清流、宁化、大田、建宁 漳州市:云霄、漳浦、诏安、东山、平和、南靖、华安 泉州市:惠安、安溪、永春、德化 莆田市:仙游 宁德市:霞浦、古田、屏南、寿宁、周宁、柘荣 南平市: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 龙岩市:长汀、上杭、武平、连城 | 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项 | 1、期次1,说明:提交成果材料,通过验收。 | **2,**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王丽娜 |
| 评审专家: | 程卫山 、 王茂明 、 陈家越 、 李富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后,下浮**%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服务费开户行:单位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银行账号:**************。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后,代理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技术帮扶:0.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娟、赵诗玥
电话:****-********
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