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岭片区污水系统优化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 招标概况 | 左岭片区污水系统优化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第一标段公开招标于****-**-** 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 并于****-**-**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
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价(万元) | **.**2 | **.**2 | **.**** |
| 质量 | 设计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建质[****]**号)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 设计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建质[****]**号)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 设计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建质[****]**号)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 | **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永祥 | 陈强 | 欧阳猛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武证高字**********4 | 武职任[****]**8号 | 鄂职改办[****]**号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附件 | ||||
资格预审结果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
|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见附件 | ||||
|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武汉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公示时间
| 中标公示时段 | ****-**-** **:**:**至****-**-** **:**:** | ||||
异议与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汉阳区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层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吴莉媛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0 |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 |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武汉葛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恒 | ||
| 电话(传真) | **********6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莉媛 | ||
| 电话(传真) | **********0 | 地址 | 杭州市杭海路**8号森禾商务广场2幢5层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7-******** | 地址 | 高新大道**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和大数据管理局法规执法科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7-******** | 地址 | 高新大道**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