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 ||||||||||
| 本涵江区台风“ 杜苏芮”“海葵”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E******************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涵江区台风“ 杜苏芮”“海葵”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 一、评标情况 | |||||||||||
| 涵江区台风“ 杜苏芮”“海葵”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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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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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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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 1、中标候选人: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化学生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9元(勘察设计费:**2.**万元,工程建安费:********9元,建安费下浮率K:**.**%)。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杨云良(注册土木工程师********************,高工证:闽G**9-****5)。4、工期(日历天):总工期**0天,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之内进场施工,**日历天之内按**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编制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至满足专家技术论证要求,并配合完成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等;施工工期:**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施工并提请完工验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最终完工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止。5、质量标准:(1)工程勘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措施方案)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合格,其专家审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及批复(或核准)。(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6‐****)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4)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6、是否有废标:无废标。7、业绩:三明市三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8、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陈艺坤、李洪明、郑金榜、吴志忠、林志健。 | |||||||||||
| 四、监督部门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莆田市涵江区水利局 | |||||||||||
| 五、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嘉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新涵街****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丰美小区十号楼5层**2室 联系人:小陈 电话:****-******9 电子邮件:****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