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钟桥街道办事处 |
| 地址:宣城市郎溪县钟梅路与锦城西路交叉口南**0米 | |
| 代理机构 | 名称: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郎溪县新建街县供销合作社2楼 | |
| 项目名称 | 宣城市郎溪县钟桥街道乡村振兴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LXX-GC-GK-******1 |
| 开标时间 | ****年7月**日9时**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 |
| 投标费率:0.** % | |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约**个月(**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经规划部门审批)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张奇伟 | |
| 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 |
| 证书编号:A**************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 企业业绩: 1.信阳市北环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含附属配套设施)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2.周口高铁片区至淮阳快速通道工程(G**6段)勘察、设计 3.郑州市新龙路(健杨路-龙源路)等4条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标段) | |
| 其他:项目负责人业绩: 1.郑州市新龙路(健杨路-龙源路)等4条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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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 地址:苏州市书院巷**1号 | |
| 投标费率:0.** % | |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约**个月(**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经规划部门审批)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王健 | |
| 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市政道桥设计专业) | |
| 证书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 | |
| 企业业绩: 1.X**3 澄阳路改扩建工程设计 2.**** 年姑苏区老旧片区交通安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1标 | |
| 其他:项目负责人业绩: 1.西环快速路劳动路节点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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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号之一部分(住所申报);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号 | |
| 投标费率:0.** % | |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约**个月(**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经规划部门审批)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宽强 |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市政路桥设计专业) | |
| 证书编号:************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 | |
| 企业业绩: 1.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盐洲路工程勘察、设计 2.长泰县溪东片区路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含咨询) 3.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马水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 其他:项目负责人业绩: 1.广东省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高新区沿河景观路至锦绣路段)市政配套工程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负 责人承诺未签字。 |
| 公示时间 | ****年7月**日至****年7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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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翟工,联系电话:**********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