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兴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泸州长兴土地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四川金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W区7W4层 | 1,**0,**0.**元 |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评估服务(百分比):**%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兴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泸州长兴土地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四川金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评估服务 | 西昌市 | 供应商在获取评估宗地所需相关材料后依法制定评估程序,并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出具 初评意见,向采购人告结果,初评结果采纳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按规定 及时上报备案。(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政府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算1年。 | 履约验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 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技 术、服务、商务指标以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庆(采购人代表)、彭利华、吴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下浮率:**%,土地评估费用按宗地实际评估数量及成交下浮率进行据实结算,结算款项按季度结算支付,结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后自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西昌市胜利南路**1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胜利南路南一段**附2号三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何先生
电话:****-******2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