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省部级劳模短期疗休养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川省总工会成都工人疗养院 | 成都市成华区蜀陵路**8号 | 4,**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总工会成都工人疗养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其他社会服务 | ****年省部级劳模工匠休养 | (1)休养对象: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四川工匠。 (2)休养规模:总人数**0人,分9个批次开展休养,每批次**-**人。 (3)休养地点:哈尔滨、庐山、杭州、桂林、武当山、南京、昆明、厦门(若休养地出现不可抗拒情况,采购人有权更换同等价格的休养地)。 (4)休养时间:****年7月至**月,每批休养时间均为6天5晚(含往返)。 | 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个工作日内,开始第一批休养服务工作,具体出行时间以接到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 劳模工匠休养要以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则,遵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执行。供应商需指派专人与采购人对接,有专门团队全权负责该项目的计划、实施、推进,直到全部结束。 | 4,**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玮、安恒(采购人代表)、段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用为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根据“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7号及发改价格[****]**4号规定取费标准下浮**%执行,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计划编号:********************[****]****7。
2.成交金额:****(元/人/批)。
3.监督管理部门: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8-********;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号。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5.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总工会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方池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本级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号8层**0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9号天府新谷**号楼****号
联系方式:**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8-********-**1、**********7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