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休宁县东临溪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农产品物流市场交易区二期(汊口村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工程――农特产品生产交易中心)(HJXGC****G**9)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 **时**分**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 | 名称 | 东欣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星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地址 | 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方门街村龙翔路**8-2号 | 濉溪县濉溪镇闸河路印刷厂家属院**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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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公示 | 东欣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星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 | ||||||||
| 工期 | **0日历天 | **0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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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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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吴晓忠 | 姬中喜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
| 证书编号: | 浙**************** | 皖************ |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 招标人 | 名称 | 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年**月**日 |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8 联系人:孙工 |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5 |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
招标人: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