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CZX****-****
备案编号: ZCBN-西安市-****-****6
二 、 项目名称: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律师费
三、成交信息
服务商名称: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服务商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6、7、**楼
成交金额: ******0.** 元
联系人: 龚梦娅
联系电话: **********1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律师费 服务范围: 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新址建设相关的系列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案件的协商、调解及案件代理等相关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 及要求 : 1、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涉及新址建设相关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应采购人要求,全程参与新址建设相关涉法事项的处理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标准: 1、服务商应当善于处理政府法律服务与建设工程类法律事务,在这两方面具有丰富经验。2、服务商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法务工作,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方的合法权益 。 3、应采购人要求,对涉及新址建设中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等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 服务时间: 一年,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董少谋、刘佰川、杨尚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尚森 )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佰川 )共抽取 两 名专家,通过“易彩虹”系统线上与采购人 一 名评标代表( 董少谋 )组建 磋商小组 进行评审。
2、请成交服务商于本项目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端下载该项目电子版成交通知书,同时须前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仓台西路**9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方式:**9-********、********转分机****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9-********、********转分机****0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年 6 月2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