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及交工检测 | |
| 项目编号 | WH**GC****JT**** (任务书编号:FS**************号) | |
| 标段名称 | ****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及交工检测 | |
| 标段编号 | WH**GC****JT******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地址 | 芜湖城泊大楼7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毛迎澳****-******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盛强**********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取得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 |
| 费率(%) | **.3% | |
| 项目负责人 | 顾俊钢 | |
| 证书编号:(公路)检师******4QSG | ||
| 证书名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束(约**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象山港疏港高速)昆享至塘溪段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工程第JJG1标段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爱丽智能检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取得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 |
| 费率(%) | **.2% | |
| 项目负责人 | 周俊 | |
| 证书编号:******************6 | ||
| 证书名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束(约**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S**6(**省道)临安段改建工程(一期)竣(交)工质量评定; 吴越国王陵考古遗址公园(功臣山区块)G**9国道通道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年芜湖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过程及交工检测;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取得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 |
| 费率(%) | **.**% | |
| 项目负责人 | 张鹤 |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至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束(约**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京雄高速(北京段)工程五工区、六工区、七工区、八工区施工范围内桥梁、道路、管理中心等设施的第三方检测(包含原材及实体检测); 西部沿海高速公路阳江南联络线项目中心试验室检测服务; |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京雄高速(北京段)工程五工区、六工区、七工区、八工区施工范围内桥梁、道路、管理中心等设施的第三方检测(包含原材及实体检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 2、得分情况详见得分一览表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