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第二批交安设施整改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市龙泉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 | 成都市龙泉驿驿都大道交通大厦二楼 | 1,**7,**3.**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龙泉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提供皮卡车1台、高空车1台、吊车1台、环保型标线清除机2台、热熔标线施划机2台等。 | 1、标志牌改膜:规格:Ⅳ类反光膜。 2、信号灯灯盘:规格Φ**0mm,功率:**W。 增设标志牌版面:规格:Φ****mm*2mm厚标志牌版面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 1、供应商成立应急响应小组,制定应急组织人力、物力、车辆等上报备案,有调整及时上报更新数据。 2、供应商接收应急信号后**分钟内完成人员及所需器具的组织,1小时内到达现场执行任务等。 | 1,**7,**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曦、李英丽(采购人代表)、李同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5;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南路**5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桉路**8号百悦国际中心**楼**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8-********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