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年开发区新闻全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开发区全媒体新闻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宣传需要,开发区宣传部拟借助媒体现有的广播电视频道、报纸、客户端、网站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多视角、全方位报道新时代金华开发区的新发展新变化,讲好开发区新故事,唱响开发区好声音,不断提升金华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工作需要,本项目实施需要借助专业水平高且政策把握能力强、又熟悉本地实际的本地化宣传力量。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拟定的服务单位为:金华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理由如下:
1、本项目实施需借助金华市传媒集团的舆论宣传平台
金华开发区新闻宣传需以广播电视频道、报纸、客户端、网站等传统和新兴媒体为宣传平台。金华市传媒集团具有《金华日报》、《金华晚报》、广播电视频率频道、金彩云客户端、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且《金华日报》是本地党报,广播电视频道覆盖全市城乡,从党媒的政治属性、本地宣传受众群体广度来看具有“唯一性”。
2、本项目承接方须有高标准的导向把控能力和高水平的产品宣发渠道,这是本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金华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强大专业力量,对新闻素材的挖掘与整理、基础信息采集、文字编审、音视频节目制作有着较为突出的专业性。同时,金华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中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联 系 人:陈剑威
联系地址: 金华市李渔路****号
联系电话:**********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联系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市级全媒体合作(**0万).pdf (**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