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 品牌 | 型号 | 租赁期限 | 不含税租赁单价限价 (元/月/台) | 预估数量 (台) | 不含税总价 (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总价 (元) |
| 威信 | TDT**6-2Z | 由交付之日起3个月 | **5.** | **** | ******0.** | **% | ******0.** |
3.1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供应商须具备自****年7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国内类似业绩。
注:
(1)类似业绩范围:电动车销售类/电动车租赁类。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合同或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页、金额(如有)、签署单位、签字盖章情况等内容】。累计业绩金额只认可与类似业绩范围对应的合同含税金额部分,若合同中无法明确类似业绩范围或类似业绩范围对应的合同金额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要求或合同金额清单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无法认定类似业绩范围对应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
(3)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开始履行时间,发票请自行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验真,若经评标委员会查验显示作废/红冲/不一致/查无此票等情形的均视为无效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4)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如均无法证明的视为无效业绩;
(5)同一标段/包或不划分标段/包的同一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6)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4人员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管理工作;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4名服务人员,负责车辆交接、技术支持以及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注:
(2)所有人员均不可复用,复用人员不予认可。
(3)本项目人员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年7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年7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年7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换电车辆租赁服务类】同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换电车辆租赁服务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审查响应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询价小组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中约定的禁止参与全国/四川省充分竞争领域新项目采购活动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响应/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响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询价小组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温馨提示:
B.请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上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支付成功确认。
手机CA证书售价**元人民币/月或者**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
监督部门:中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