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环三都澳乡村振兴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霍童镇霍童村传统村落环境改造提升(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宁建规〔****〕5 号)文件,招标文件中原引用的《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宁建规〔****〕2号)已废止,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不再享受免缴投标保证金优惠。
本说明仅对招标文件引用外部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效力进行说明。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历史文化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审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