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 中化石油化工研究院(泉州)维卡软化点测定仪采购/****-PS************采购公告
日 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SCCZX**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石油化工研究院(泉州)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谈判采购(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中化石油化工研究院(泉州)维卡软化点测定仪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采购范围:维卡软化点测定仪,数量1 套。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内,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中化石油化工研究院(泉州)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5.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平台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
谈判文件获取:报价人可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报价人须在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免费)。
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
6.首次《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
7.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线上递交。报价人需登录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项目以此份为准进行评审。
(2)《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至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当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报价人上传到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报价人如果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上传的附件报价表信息(含二次报价澄清函)与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手动录入的报价信息不一致,以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手动录入的报价信息为准,否则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
(5)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密封后快递邮寄或送达至以下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层,联系人:黄美莲 **********8。
8.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乙烯临建第十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放置在响应文件中);
(2)报价人应在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在线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3)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信誉要求(同时满足):
①报价人未处于“中国中化违规供应商名单”禁用期内,未被列入中化能源、 中化石油化工研究院 (泉州)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②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事业单位不适用、已被移出的不适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事业单位不适用、已被移出的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现场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应信息,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③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并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④报价人不存在违反诚信行为,以报价人的书面承诺为准,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证明材料:报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放置在响应文件中。)
(5)本项目接受所报产品(维卡软化点测定仪)制造商或代理商报价,如为代理商报价,需提供所报产品(维卡软化点测定仪)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函扫描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放置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
(6)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至少1项维卡软化点测定仪或负荷热变形温度测定仪合同销售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任一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注: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石油化工研究院(泉州)维卡软化点测定仪采购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层
邮 编:******
联 系 人:黄美莲、吴少峰
联 系 电 话:**********8、**********5
电 子 邮 件:****, ****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风险合规部, 孟祥勇, **0-********, ****
平台技术支持:**0-********(中化数字化采购平台)
采 购 人:中化石油化工研究院(泉州)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泉华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大乾
联 系 电 话:**********8
电 子 邮 件:****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石油化工研究院(泉州)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室
地 址:福建省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泉华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8
电 子 邮 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联 系 人:黄美莲
联 系 电 话:**********8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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