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女子监狱武警营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女子监狱,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性资金,同步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市女子监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走马镇金马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武警营房建筑面积****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3平方米,桥梁一座(宽度约**米,长约**米)以及变配电系统、室外总平、外接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单体建筑工程、室外工程、桥梁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范围内所示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0日历天(桥梁工程工期另行计算),桥梁工程工期**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女子监狱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金马街**号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漆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柳明熙 |
| 电话: | **3-******** | 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