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砚城镇易地搬迁移民小区垃圾车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GK****4
项目名称: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砚城镇易地搬迁移民小区垃圾车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 ******0
最高限价(元): ******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砚城镇易地搬迁移民小区垃圾车购置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垃圾集装箱;垃圾收集车。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供货地点: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①所投车辆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且产品名称和用途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专用车车型。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紫檀新天地D座****山西安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件规定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五寨县砚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五寨县迎宾西街
联系方式: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安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紫檀新天地D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