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1采购范围:光伏支架及辅材,完成支架基础施工、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系统集成、并网调试及试运行。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
2.5质保期:自并网开通之日起**年。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不限,许可类别须包含承装和承修)。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人员至少1人;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人员至少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至少1人。
(4)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及【低压电工作业或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各1人。
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投标截止月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注:项目负责人社保须为投标人缴纳,其他团队人员社保若非投标人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委托协议等)。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7.1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1.7.2应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宿迁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或宿迁市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2)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光伏支架)的制造商授权函。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供应商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成交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成交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1平台注册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号
邮 编:******
电 话:**5-********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邮 编:******
传 真:****-********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