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改扩建工程-供热二级网改造、楼内立管和换热站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经复核本项目建设规模,对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3-**,该项目属于市政行业中型热力工程,核心设计工作为热力工程相关设计,设计单位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专业资质即可承接该项目设计服务。为避免设置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条件,扩大潜在投标人竞争范围,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现变更为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中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计部分:暖通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变更为设计部分:暖通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结构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原招标文件中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线上开标)为****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线上开标)为****年**月**日**时**分。澄清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4、 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现变更为计划工期**3日历天( 本地区9月**日开栓供热、需在供热期开始前竣工,计划竣工日期不变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5、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 六 年 九 月 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