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彰武县义务教育实施学校大宗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最高限价(单价):大米应为2.**元市斤。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0-**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可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乱徊晒喊?煌萍鑫?斜耆说闹斜曜矢瘢?源死嗤啤H缭诓晒汗?讨谐鱿帜骋话?榉媳昵榭觯?衿谠俳?姓斜晔保?园锤霉娑ㄖ葱校?丛诘谝淮握斜旯?讨械闹斜旯?静荒艹晌?诙?握斜臧?榈闹斜旯?尽R蚋髦衷?虻谝淮尾晒航峁??己竽骋话?榉媳辏ò???幌抻谥斜耆朔牌?⒅室伞⑼端叩雀谋渲斜杲峁?龋??渌??橹斜耆瞬辉僮鞯髡??绦?葱性?斜杲峁???媳臧?橹匦抡斜昙纯伞?/span>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彰武县教育局
地址:彰武县彰武镇文化路3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方式:**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本镕、徐雨桐
电话:**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