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班戈县高海拔供暖改扩建工程EPC+O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班戈县高海拔供暖改扩建工程EPC+O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代理为西藏百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EPC+O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班戈县高海拔供暖改扩建工程EPC+O项目
2.2项目编号:S******************1
2.3建设地点:那曲市班戈县
2.4建设规模:在县城北侧平地新建一座太阳能集中供热站;县城供暖管线**公里;新建******平方米建筑室内供暖;改造****.**平方米普通窗为节能窗;对原有******平方米供暖系统中效果不佳的部位进行维修。主要为:班戈县县城内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养老院及周转房等,总供暖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供暖热负荷为**.**兆瓦。其中一期已建1#电锅炉房集中供暖面积为******平方米(含原设计****5.**平方米及新增****8.**平方米);自建锅炉房单位供暖面积为****1.**平方米;本次新建供暖面积******平方米(包含新增供暖室内末端面积******平方米和新增末端散热器面积****2平方米)。预留未来沿街商铺、酒店等约**.4万平方米的供暖接口,供暖主管线按远期设计一次到位,集热场、蓄热罐和换热站预留位置。设备购置一项。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全部内容。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2)采购:完成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安装、调试等内容。(3)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经审批的施工图图纸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其他相关服务。
(4)运营:运营期内的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利益分红和提供就业岗位等。
2.6工期:**个月
2.7运营周期:**年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且施工图中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初步设计图中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8.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3运营要求:确保供热安全、稳定、高效,符合国家能源、生态环境、土地利用和应急管理等政策;
2.9安全生产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不予调整。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本项目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质量的前提下,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通过最大限度的优化设计、优化施工工艺及技术、优化管理等措施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总承包合同履约价格不得超出投资限额,若超出投资限额,所超出部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运营要求: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政府投资的城镇供暖项目推广采用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城〔****〕**2号文,推行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协调发展,由同一个市场主体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全生命周期,以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本项目要求施工单位负责项目运营。
3.1.4区外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号文信息报送相关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各单位须同时满足)
3.2业绩要求:
3.2.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年至今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3.2.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年至今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3.1本工程 EPC+O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国家建筑类一级注册证书,满足相应条件下可兼任施工项目管理人员。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3.3施工项目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员的资格要求:安全员3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只接受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3 日时**分至****年9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9 月3日**时**分至****年9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开标地点为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牵头人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8.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招标代理公司发起解密后**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分钟,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仍未解密成功(含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8.3投标人需满足西藏自治区现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要求。
8.4投标人需满足《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项目建设资金共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
8.5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那曲班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7,****-******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班戈县普保镇幸福西路与吉江扎西南路交汇处西
邮 编:******
联系人:平措旺堆
电 话:**********4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百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附2号
邮编:******
联系人:葛亮
电话:**********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