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石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重庆市石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桥头镇、中益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在华溪村、桥头村等**个试点村开展环境提升,包括院坝整治2.2万㎡,开展村内“五小园”环境整治****0㎡。2.户外体育健身器材**套。3.建设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修复水毁道路及房屋安全排危堡坎****m³。4.村内户外路灯****盏。5.修补村内破损道路**公里,村内通组道路建设7公里。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石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诚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号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9号 |
| 邮编: | 邮编: | ****** | |
| 项目负责人: | 晏民学 | 项目负责人: | 张悦林 |
| 电话: | **3-******** | 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