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广陵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南门湾片区、古城西片区) (项目名称)****-**** 年广陵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南门湾片区)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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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年广陵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南门湾片区、古城西片区)(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广数投管[****]**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运和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扬州市运和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年广陵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南门湾片区)施工(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 年广陵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南门湾片区)施工
2.2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3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年广陵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南门湾片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该工程拟开展污水系统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实施雨污水管网排查修复、混错接改造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 年广陵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南门湾片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大型
2.9 工期: ** 天
2.**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根据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年6月至****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 ****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号)”的要求: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本项目投标的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以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 (4)如为联合体投标,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评审:先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业绩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③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评审: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阶段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 □ 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其他: /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 表 或招标代理人员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 表 或招标代理人员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 (每0.5%一档);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每5%一档) ; K1的取值范围为: **%~**%(每0.5%一档)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0%,装饰、安装为**%~**0%,市政工程为**%~**0%,园林绿化工程为**%~**0%,其他工程**%~**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 表 或招标代理人员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详见页数要求 ,每超过1页的,扣 0.**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5 页 | 1分 |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 页 | 1分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页 | 1 分 |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页 | 1 分 |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页 | 1 分 |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页 | 3 分 |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 / 页 | / 分 |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 不超过 / 页 | / 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 | / 分 | ||||
| √其他(≤2分): 扬尘污染防控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不超过** 页 | 2 分 |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业绩得1分,满分2分。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注: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计分。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作为加分项。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2 分 | ||
| |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 分 | ||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 %乘以权重系数 / %(**%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 %(**%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分 | ||
| 2.3.4(5) | 其他 | / | / | / 分 | ||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7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 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
| 4.2 | 定标标准 | 具体定标方案如下: 1、组建招标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苏建规字(****)4号文件要求组建监督小组(成员三人),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2、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3、定标标准: (1)企业实力 ①****年1月1日(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的最具代表性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如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不超过5项)。 (2)企业荣誉(如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信誉为准。) ①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 ②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工程获得建设单位的履约评价,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评价相关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水平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书面作答, 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拟派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 4、定标时间 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日内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召开定标会议。 5、定标程序 (1) 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纪律、签订承诺书; (2) 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等); (3) 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 (4) 按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 (5) 汇总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定标结论。 定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拟定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 日。 7、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8、中标人公告 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 9、重新定标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 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8.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8.3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扬州市运和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健民路**号江新大厦9楼**9室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翠岗路**号**1-**8 |
| 联系人: | 陈海青 | 联系人: | 袁玲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 袁玲 | |
| 邮编: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 |
| 电子邮箱: |
**.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袁玲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扬州市翠岗路**号**1-**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