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电梯电子屏公益品牌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电梯电子屏公益品牌宣传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梯电子屏公益品牌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疆猛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新潮电梯智慧屏的独家授权单位,依法享有新潮电梯智慧屏媒体运营权,满足覆盖乌鲁木齐市8个行政区域(片区)涵盖中高端住宅小区、中高端写字楼及商业综合体等多种小区的电梯智慧屏广告宣传。该公司可直接完成宣传素材下发、投放、播放运维全流程工作。业务覆盖面广,可实现同等覆盖规模、同等投放时效的宣传效果,市场范围内不存在可等效替代的宣传载体,其他供应商不可替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号令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阿迪拉
联系电话: **********0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号万国大厦五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李正勇
联系电话: ****-******2
联系地址: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候永康
联系电话: **********3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兴街**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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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电子屏刷机宣传.pdf (1.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