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金东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金东区融媒体中心融合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金东区融媒体中心融合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完成金东区融媒体中心融合生产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于**月**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或不合理条款,截止**月**日仅有1家有效供应商(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投标导致项目废标。
经调研,采购人目前所使用的的“掌上金东”客户端、演播室、新媒体和报纸等采编系统由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建设及运维服务,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属于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全资子公司,具有媒体行业相关服务的经验,可以保障各项软硬件运维的服务和技术的延续性,一致性。同时经审查,采购文件未发现有不合理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号令)第四十三条“……(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的规定,本项目符合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西路**8号五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张静
联系电话:**********0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笃学路**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号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金东融媒)(1).pdf (**6.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