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兰州市榆中县充电站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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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 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年兰州市榆中县充电站建设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 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年兰州市榆中县充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CT**********4)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兰州市榆中县充电站建设 1.6标段划分: ☑ 划分 : 本次 询比 采用 【标段采购】的方式,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成交供应商对应的成交标段如下: | 标段 | 采购内容 | 实施区域 | 成交供应商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 标段一 | 设备供货 | 兰州市-榆中县 | 1个 | **.** |
| 标段二 | 建设施工 | 兰州市-榆中县 | 1个 | **.** |
本项目不限制供应商参加询比的标段数量,每个供应商限成交1个标段。 1.7 成交供应商 数量及 成交份额: 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该标段份额**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各标段含税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标段 | 采购内容 | 实施区域 | 【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万元) |
| 标段一 | 设备供货 | 兰州市-榆中县 | **.** |
| 标段二 | 建设施工 | 兰州市-榆中县 | **.**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负责兰州市榆中县充电站的设备供货和建设施工。 2.2承包方式: 标段一:包运输、包装卸、包全套设备及附件、包调试,并独立承担其应有的安全责任; 标段二:包施工、包材料(采购人提供充电桩及箱式变电站,其他建设内容均由供应商提供)、包工期、包质量、包协调、包安全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其应有的安全责任。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2.4合同签订方式:单项采购合同,合同以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成交含税总金额签订,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2.5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 标段 | 采购内容 | 实施区域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 标段一 | 设备供货 | 兰州市-榆中县 | **.** |
| 标段二 | 建设施工 | 兰州市-榆中县 | **.** |
2.6施工地点:兰州市榆中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供货期(适用标段一):自采购人委托下达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验收。 2.8保修期(适用标段一):充电桩主设备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其中易损件(屏幕、风扇、接触器、枪线、充电枪、防尘网)除人为破坏的情况,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2.9质保期(适用标段二):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2.**工期(适用标段二):自采购人委托下达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且满足询比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3.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仅适用标段一):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自****年**月**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同类项目【汽车充电桩销售类】业绩,且提供的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审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认证)出具带有CMA认证标识的【直流**0kW汽车充电桩】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每项检测内容结论为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①须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查询方式不限于二维码或条形码或网址链接等,若不能在网上查询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 ②须提供检测单位具备CMA认证能力的查询截图(******)级资质认定获证机构查询)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照片; ③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或检测单位不具备CMA认证的不予认可; ④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供应商。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产品CCC认证证书,CCC认证范围须包含【直流**0kW汽车充电桩】响应产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证书查询截图(查询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cnca.cn)作为证明材料)。 (6)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仅适用标段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3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仅适用标段二):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承装、修、试须同时达到)》或以上(以上是指二级、一级)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I.须提供有效的(证书状态为非“资质异常”状况)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件及资质证书的查询网站截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企业详情-企业资质资格(******)】。 II.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4)供应商须提供****年**月**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同类项目【汽车充电桩安装或施工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审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5)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照片。 ②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及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均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照片。 ③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照片。 ④特种作业人员4人: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 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1人,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 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1人,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 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1人,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 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人。 证明材料要求:I.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需体现人员姓名,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名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证书,否则证书无效;如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页面有签名、签字日期、使用有效期栏目的为新版电子证书),持证人须按发证省份要求,在证书相应位置手写签名、注明签名日期和使用有效期,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 II.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其载明的有效期和使用期均须处于有效状态。 III.不同角色人员不可复用。 IV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6)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仅适用标段二):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年**月**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适用于所有标段)。 3.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提供承诺书(适用于标段一)。 3.7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适用于所有标段)。 3.8 其他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资质等材料必须是供应商的: ①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③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 询比文件 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 询比文件 ,具体如下: 5.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 年 0 9 月 ** 日 ** 时 3 0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3 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询比文件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 响应 的潜在 供应商 ,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 询比文件: 5.2.1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进行本项目 询比文件 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 供应商 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 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 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 询比文件 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 点击领取 ”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 询比文件 。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 询比文件 操作详见《 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询比文件 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按项目售卖),售后不退。 5.3.1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购买电子 询比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 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9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置地广场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CT**********4 /响应供应商名称 , 支付完成后请将汇款凭证发至 **** 邮箱(发送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并联系工作人员 ( 联系人及电话:廖敏江 /**********7 )确认支付成功,以便完成文件下载。 5.4询比文件 费用 发票事宜 :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询比文件下载: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