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工业大学绿色低碳精细化工生产研发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7
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绿色低碳精细化工生产研发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三)
包组编号:**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拉曼光谱仪1台,超临界CO2反应装置1套,多位光电催化还原CO2评价装置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在线解密的电子设备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子设备进行投标解密。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5、不参加现场开标的供应商请在邮寄备份文件前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便明确开标相关注意事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工业大学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9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tyle="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pt">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