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
项目名称:****-****学年度屯溪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辅材料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学年度屯溪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辅材料采购项目
数量: 1
单位: 项
预算金额: ******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我局拟对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年度教辅材料进行采购,包含评议类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年5月安徽省新闻出版局给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显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唯一批复可在安徽省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单位”,黄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系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具有国家颁发的出版物总发行资质,系承担中小学教材发行工作的省内唯一单位。鉴于教辅材料用书的特殊性,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相关服务配套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黄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 李主任
联系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区政府大楼**楼
联系电话: ****-******7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屯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股
联系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4号**室
联系电话: ****-******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张工
联系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号利港尚公馆2幢**层
联系电话: ****-******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