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张街道红星西路社区(吴庄、宋庄片区)棚改安置区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RCGP/****/G****、 (省网)SDGP********************3 2、项目名称:南张街道红星西路社区(吴庄、宋庄片区)棚改安置区物业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7.**万元/年,每平方米预算:1元/平方米/月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张街道红星西路社区(吴庄、宋庄片区)棚改安置区物业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挖,清抽、绿化养护管理等。上房****套,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服务棚改户选房上房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1年(视综合考核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合同每年签定1次,每次续签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0 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资格审 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投标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没有其他操作,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注册咨询及技术支持电话:电话****-******5。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 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年** 月** 日 **:**(北京时间) 五、解密时间 时间:****年** 月** 日 **:**后 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去标识化”(暗标)评审 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明标”和“暗标”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南张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南张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褚主任**********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任城大道与琵琶山北路交汇处,任城区科技中心南馆2楼 联系方式:刘科长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科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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