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九龙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烘干仓储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突泉县九龙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烘干仓储建设项目 已由 突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突泉县九龙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突泉县九龙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烘干仓储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突泉县九龙乡十家子村
2.3招标规模:新建仓储车间****㎡、监控室**0㎡、水泥晒场****㎡、**0t粮囤2座、**0t烘干塔1座及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1.******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 | 标段名称 | 突泉县九龙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烘干仓储建设项目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 | 工期(日历天)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投标人已申办以下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 年 ** 月 ** 日建市〔****〕**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需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则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作为替代材料;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需附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公告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各 1 名、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资料)。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突泉县九龙乡人民政府
地址:突泉县九龙乡
联 系 人:李宏伟
联系电话:**********7
招标代理:兴安盟全过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天骄办事处君御华庭一期北门东侧**号楼第一户商业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
行业监管: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兴安盟突泉县
联 系 人: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投标注意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4、 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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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