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9-ZJ-******5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司法厅“法润浙里·安商兴企”--****年浙江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场交流活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元) | 宁波可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市钟公庙街道天童北路****号****室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浙江省司法厅“法润浙里·安商兴企”--****年浙江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场交流活动项目 | 浙江省司法厅“法润浙里·安商兴企”--****年浙江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场交流活动项目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琴亚,周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启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支付。
(2)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的规定,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分段按优惠后的费率差额定率计算(分段按优惠后的费率如下),详见采购文件。div class="ann-content">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司法厅(本级)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十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郭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十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葛珍妮,王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群峰
质疑联系方式:****-********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ZJ-******5-竞争性磋商(“法润浙里·安商兴企”——****年浙江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场交流活动项目)--.doc **6.2K **4.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