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HCJS****-**6
二、项目名称:****年余杭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0(元) | 杭州辰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望梅路**6号1幢1层**6室 | **.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年余杭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年余杭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红梅,倪杭锋,何建新,任思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瞿素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1.**%;
成交tle PlaygroundEditorTheme__paragraph" dir="ltr">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瓶窑镇余杭区羊城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江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任工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恒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园路**号3幢**层B****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新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2
质疑联系人:万杰
质疑联系方式:**********0
3. ****年余杭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发布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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